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丰南法院联合丰南区*府发文成立区行*争议化解中心,该中心是创新运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府院共建合力推进行*争议诉源治理的具体举措,对减少行*复议、行*诉讼数量和行*争议引发的信访问题,推进法治*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委领导、府院共建。紧紧依靠*委领导,将行*资源和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联合出台关于行*争议化解工作的具体意见。行*争议化解中心由法院主导、司法局协助,涉诉行*机关承担争议化解主体,协同配合,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实现行*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让群众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多元调解、良性互动。行*争议化解委员成员单位包含区属行*机关、各乡镇*府和街道办,行*化解时也可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相关专业人士及律师,形成了部门联动、多元协调的化解模式,通过行*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联动的“大调解”体系最大限度地化解行*争议。全程化解、高效解纷。行*争议化解既包括先行化解、诉前化解,也包括诉中化解和判后化解,实现了调解贯穿行*争议化解全过程,用柔性的方式缓解了司法裁判刚性的冲击,同时搭建了行*主体和行*相对人平等沟通交流的平台,避免了行*相对人多次往返行*机关的麻烦,解纷更加高效,成本更低。
供稿/办公室孙倩
编辑/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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