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水利局
关于年陡河灌区农业供水的公告
各用水户:
年度陡河灌区农业供水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农业供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水时间:水利局计划在4月下旬引滦供水,请各用水户提前做好准备。
二、征收标准:以量计收水费的,水价为每立方米0.元;难以计量、按亩计收水费的,水田每亩元、淡水养殖水面每亩元。
三、请各用水户于今年5月1日前到所属河系管理所交清陈欠水费,并一次交清今年的预交水费。
四、对拒不交清陈欠水费和不预交水费的用户,水利局将依法限制其用水。用水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偷水;稻田回归水归陡河灌区所有,不得转予(或卖予)他人使用,否则一经查实,水利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请各种植、养殖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