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和时限
1、截止目前已经在我区办理离退休手续,并正常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时限为年6月1日-7月31日。
2、截止目前已经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遗属待遇人员,每年认证两次,认证时限为6月1日-7月31日和11月1日-12月31日。
3、截止目前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时限为年6月1日-7月31日。
二、参与认证的方式
1、正常情况认证
通过手机下载“老来”APP,自主进行资格认证。
2、特殊情况认证
无模板信息或“老来”APP认证未通过的,须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的综合行政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再进行资格认证。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认证的人员,由乡镇、街道进行登记汇总,报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视情况予以解决。
三、认证结果的应用
按照规定时限认证成功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社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成功的暂缓发放社保待遇,待认证成功后恢复社保待遇发放。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充实工作力量,广泛宣传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广大待遇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将社保中心统一印制的资格认证明白纸张贴到各村、居的显要位置,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