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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府建设。*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把法治*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法治*府建设进程,大力培育法治*府建设先进典型,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新时代法治*府建设标杆,经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自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批主要面向市、县*府,今后拟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共有个市、县*府自愿申报,其中市级*府个,县级*府个。中央依法治国办依据《市县法治*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根据整体协同推进各地区法治*府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各市县法治*府建设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确定了第一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名单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央依法治国办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年6月19日—年6月25日
电子邮箱:sfcj
中央依法治国办
年6月19日
附件
第一批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区划排列)
一、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市(县、区)(40个)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朝阳区
天津市西青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集安市
黑龙江省密山市
上海市*浦区
上海市徐汇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桐庐县
安徽省天长市
安徽省蒙城县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江西省玉山县
山东省滨州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益阳市
湖南省资兴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永川区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泸州市
云南省牟定县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甘肃省嘉峪关市
青海省西宁市
*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二、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项目(24个)
北京市通州区(行*复议规范化建设)
北京市平谷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三协同执法链机制)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山西省右玉县(法治引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面推行行*执法“三项制度”)
上海市长宁区(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上海市闵行区(法治*府建设智慧监管)
江苏省南京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江苏省南通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浙江省金华市(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
浙江省舟山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安徽省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
山东省淄博市(行*复议标准化体系建设)
山东省济宁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湖南省邵阳市(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
湖南省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
广东省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广东省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优化法治通关环境助推边境贸易发展)
重庆市南川区(“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行*权力监督机制)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并联并行办理机制)
贵州省贵阳市(立法引领保障大数据产业发展)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推进行*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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