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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31 9:44:00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府

关于城区道路禁止载人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通告

丰*通字〔〕21号

为进一步规范载人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我区城区道路禁止载人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行区域:西南环线以东、南湖大道以南、学院路以西、汇丰大街以北的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二、本通告所称载人电动三轮车是指外扣车棚,可拉载人员的三轮电动机动车;载人电动四轮车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安全性差,无资格上牌照的四轮电动机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三、自即日起至年1月24日合围区域内的车主须自行对车辆进行处置,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上路行驶的进行劝阻。年1月25日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禁行区域内将依法对上述载人电动三轮、四轮车行查扣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府

年12月25日

来源:丰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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